今天是一个普通的日子
手机闹铃永远就在我睡得最香最甜的时候,毫不避讳的在我耳边响得彻头彻尾
眯细着惺忪的睡眼,我从被子里抽一只手来满床找毛衣
依稀中,感觉到窗外的阳光甚好
即便是那么厚实的窗帘,也难以抵挡阳光穿透的魅力
起床,做早饭,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
顺手关上大门时发出的一声巨响
让我打了个寒颤
也许是因为室外的寒冷
抑或是转头看到那铁门的冰冷
不管怎么样,工作的征程必须开始了,容不得我胡思乱想
辗转于公车与地铁
我已经慢慢习惯了这个城市
忙碌与拥挤
行色匆匆里却透着活力的光芒
只是上下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
让我不由的延口残喘
但是我从心底里还是喜欢这城市这节奏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
其实并不算晚,城市的夜生活远未开始
习惯性的将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
暖色调的灯光下,一切都让人很有安全感
打开底层的抽屉,却瞥见已被我遗忘许久的日记
称其为日记,无非是因为扉页的英文“diary”
可是只有三分之一的地方有我的字迹
而它却已经伴我走过了近3个年头
最后一次记下所谓的日记的最后,赫然写着“9.17”
前一次,哦,“6.23”
而今天已经是28,不对,是29号,而且是11月29号了
三年前换的这本日记本的时候,还很乖的在每天临睡前涂鸭上几比
第二年的时候,已经是“周记”向“月记”的过渡了
可是如今,是不是该称其为“essay(随笔)”了呢
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随笔?
这么长一段时间的我,难道什么都是空白吗
浅浅地叹了口气
轻轻地合上了日记
慢慢地闭上了我的眼
再次睁开眼睛的刹那,终于看到了迷茫
再次打开日记的瞬间,翻到的居然是2年前的“11.29”
“从未有过的心跳感觉,让我做出了出生至今最大胆的举动。我给他打了个电话,祝他生日快乐。蛮以为他不知道我是谁,只是冲动地想成为第一个祝福他23岁生日快乐的人,所以在2002年11月29日零点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可是他居然知道我的名字,居然知道我的存在。在那一刻,我幸福得快要死掉,在那一刻,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11月29日,他的生日……
思维在那一刻停滞了
我以为那一刻,泪水会滑落
结果
只有我的木然
翻到了1年前的“11.29”
那一年里记下的
总共只有20几页,10来张布满字迹的纸
如果可以选择
我宁愿是0
“又是一年的11.29,这个普通的日子,于我已经不再普通。也许我应该感谢他,因为他,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动的感觉,第一次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第一次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我自己更重要……可是今天,他的生日,陪伴在他身边的,却是她,我的好朋友。而且,在那么一个雨天,介绍他们认识的,居然是我,是我!已经无法用简单的2个字悲哀来形容我自己了。也许,我更应该记住的是,因为他,我真正感受到了全身在刹那间冰冷的寒心,真正体会到了心在流血的痛,真正明白自己是在扮演着一个多么愚蠢的角色……”
今天,又到了他的生日
空气似乎在那一刻凝固了
我以为那一刻,泪水会滑落
结果
我苦涩的笑了
因为瞥见了一段空白之后的最后一行
“可是,亲爱的,还是忍不住这样叫你,还是忍不住对你说一声,生日快乐”
每每听到李圣洁的《痴心绝对》
都让我泪如泉涌
可是我的MP3里却只保存这么一首歌
/你不懂我的那些憔悴/
/是你永远不曾过的体会/
/为你付出那种伤心你永远不了解/
/我又何苦勉强自己爱上你的一切/
/你又狠狠逼退我的防备/
/静静关上门来默数我的泪/
最后
我舍弃了我的MP3
我离开了触景生情的城市
我永远都不想成为他和她所谓的
地狱中的天使
终于
我来到了这个城市
带着满心的伤痕
在忙碌中我的心结束了游魂式的漂流
在拥挤中我拉近了与这个城市的距离
一天又将逝去
明天又将是一个普通的日子
手机闹铃还会在那一刻惹人厌地响起
照例会辗转在公车和地铁里
融入那行色匆匆里
瞥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钟
时针已经偏在12的右侧了
拿起刚才的日记本
只记下了一句话
“我已经把你忘记 200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