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13 Mar 2026 22:40:47 +0800
“人怎么可以捅这么大娄子?”3月12日,河南信阳的牛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近日,她将23.2万元错误转给一家公司,但发现收款人是“老赖”(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无法追回款项。13日,牛女士的一位朋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牛女士目前情绪较差,暂时不想接受媒体采访。
▲牛女士发布的转账电子回单
律师告诉记者,若转账错误,收款人属于不当得利,受损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资金;若对方账户已被冻结、划扣或涉债务纠纷,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该笔特定款项的冻结。
公司负责人称转错账给“老赖”,希望追回
据牛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资料,3月9日上午11点多,她将公司在河南农商行账户里的23.2万元转给河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牛女士称,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已离职,当天上班后她代转了一笔货款,事后发现转错了账,由于收款公司的老板田某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款项无法退回。牛女士发布的《接处警登记表》显示,当天12:15,她向公司所在的信阳市平桥区明港派出所报了案,警方登记备注“情况属实”。
▲《接处警登记表》
牛女士在录制的视频中称,自己做错的事,会尽全力承担,“打算把车卖了,凑一部分钱,先把公司的钱给填上。”她还称,希望尽快把转错了23.2万元追回来,并愿意向收款方支付一笔感谢费。13日,牛女士称,田某回复了她的信息,但她仍未收到款项。
天眼查显示,牛女士是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牛女士于2023年入股该公司,占股2%,另一股东占股98%。而收款方河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郑州,法定代表人为田某,田某共担任6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为电梯设备、机电设备公司。
2025年的两份法院执行判决书显示,田某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分别被执行30万元、18.5万余元,同时,法院对田某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收款方被限制消费记录
牛女士所称的“转错账”是指转错了公司,还是转错了银行账户?13日,红星新闻通过私信、评论区联系牛女士,截至发稿未获回应。其所在置业有限公司的登记联系方式为前股东电话,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听。牛女士的一位朋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遭遇此事后,牛女士很难过,目前不想接受采访,“她在家里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也不容易。”
随后,记者联系收款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电话,接线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几年前曾与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作,但一年多前,双方停止了合作,“他(河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还欠我们钱呢,我们也联系不上他(田某)。”
13日下午,记者致电信阳市平桥区明港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办案民警已与牛女士接触,案情暂时不便透露。
律师: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主张该笔资金具有特定性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告诉红星新闻,此类事件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纠纷。“尽管对方是失信被执行人,钱依然有追回的可能。”
张建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张建建议,当事人应先固定好证据,包括转账凭证、沟通记录以及能证明转错账的证其他据,主要保存好本次转账与收款方无业务关系的证据,并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拒绝返还,最核心的办法还是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纠纷诉讼。“当事人需要证明对方获利,给当事人一方造成了受损,且对方获利无法律依据,比如双方没有合同约定、债务关系、赠与意思等。”
张建称,在牛女士的情况中,尽管对方是“老赖”,但不影响其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在司法实践中,误转货款至他人账户,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例如,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中,原告误转5000元至被告账户,而被告账户已经被法院冻结,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必须返还。
张建还强调,针对“老赖”账户,后续执行会产生一些特殊风险。由于对方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账户很可能已被法院冻结或涉及其他债务,会给执行带来一些风险。
“一旦钱款转入查封冻结账户,该被欠款可能会被其它法院划扣。货币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一旦转入‘老赖’账户,该款项在法律形式上可能被视为‘老赖’的财产,被其他申请执行人申请划扣。”张建表示,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及时向收款人所在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该笔资金具有特定性,要求法院解除对该笔特定款项的冻结。
张建还称,2025年9月孝感市中院发布的一个类似案例中,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解除案涉存款及其孳息的冻结措施。“如果钱款依旧不能追回,胜诉以后就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用执行查控系统查找其财产线索。同时,可以向法院提供其新的财产线索,或申请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