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 20 May 2026 08:11:18 +0800
[#汪涵就担任监狱来的妈妈出品人致歉#]5月20日,@主持人汪涵工作室 发布声明:有关我担任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出品人一事,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对此,我向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这件事对我是个深刻的教训,我将引以为戒。需要说明的是,本人未参与影片投资,且已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该片不再保留本人出品人署名。本人坚决尊重司法判决,维护司法尊严。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与批评!
相关新闻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陷争议 律师解读:艺术创作不得美化犯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周琴 王一理
原定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近期陷入巨大争议。影片此前宣传称,本片据主演赵箫泓(赵晓红)真实人生经历改编:其婚后长期遭受家暴,一次冲突中反抗失手致丈夫离世,此后入狱服刑10年,判决书却显示其因琐事持刀杀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与电影宣传不符,遭到网友质疑。
目前赵箫泓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已被禁止关注。5月19日下午,片方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封面新闻记者称,影片主创目前暂时不便接受采访,后续可关注官方信息。对于是否能如期上映,片方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回应。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海报图据片方
01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陷争议
2025年9月,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举行全球首映,赵箫泓获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这是赵箫泓第一次演电影,她曾入狱服刑十年。
今年5月10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宣布定档5月30日。公开信息显示,该电影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了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影片大部分角色均由专业演员扮演,但最核心的人物关系,女主人公、儿子与婆婆,均为当事人本色出演。导演秦晓宇表示:“法律已经做出了审判,电影想问的是‘之后呢’。这不是一部关于犯罪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和解与重生的作品——一个人如何与过往和解、与亲人和解、与自己和解,并在这个过程中走出心牢,重新赢得自由独立的人生。”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海报图据片方
5月16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上海举行全国首映礼,赵箫泓现身分享电影幕后。此后,关于影片相关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有网友质疑影片与事实不符,称赵箫泓的判决书中并无家暴认定,电影中宣传女主长期遭受家暴,是在“美化犯罪”。也有网友对参与拍摄时赵箫泓的身份提出质疑,称当时其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于2021年备案,备案地为上海市,编剧为秦晓宇、苏竞元、唐晓白。备案单位为上海至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唐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光年意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大象伙伴企业发展集团影业有限公司。据国家电影局官网,该片已取得公映许可。
02
律师解读:
艺术创作不得美化犯罪
一方面,是赵箫泓的判决书中没有关于家暴的认定;另一方面,是影片宣传女主经历长期家暴。有网友质疑电影宣传与事实不符。对此,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柯锦雄表示,两者没有必然的关系,“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不要求完全一致。而且家暴与故意伤害罪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不会相互否定。”
根据真实经历改编的这部电影,是否需要取得受害者家属认可?柯锦雄律师表示,国家广电总局曾发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须知》中提到,“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除此之外,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真人真事改编影视作品需要原型人物授权。但柯锦雄随即补充道:“从伦理角度而言,存在受害者的案件,改编应该注意尺度,不要侵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及隐私权等。”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艺术创作允许对次要情节、场景细节进行合理加工,但不得篡改生效裁判认定的核心事实,不得美化犯罪、颠覆司法定性。他表示,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将“因家务琐事持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篡改为“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属于对案件核心性质、犯罪动机的根本性篡改。“关注女性家暴困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绝不能成为洗白犯罪、践踏司法的遮羞布。任何试图用艺术包装篡改事实、让罪犯从自身罪行中牟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行业的永久抵制。”
点击进入专题: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