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 30 Jul 2026 08:43:00 +0800
7月26日晚,省、市防汛工作调度会结束后,酒泉市纪委监委结合最新气象预报和全市汛情发展态势,迅速安排启动防汛减灾救灾专项监督工作。27日上午8时,由3名县级领导带队,6名相关监督检查室干部组成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下沉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主要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纠治抗旱防汛、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隐患排查整治、预警应急响应、物资保障及转移避险等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全市防汛减灾救灾工作政令畅通、响应迅速、处置高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专项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纪律执行、工作作风4大核心,聚焦政治责任落实、监测预警与应急准备、防汛安全和风险防控、应急管理与水电保供、行业监管与灾害处置、干部作风与问题整改等6个方面开展监督,实地抽查重点水库、河道、堤防、泵站、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农田抗旱、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等水利(农田)工程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交通保畅、危旧房屋、基层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基层单位,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实行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同步进行,通过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确保防汛减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第三专项监督检查组组长魏学军表示。(供稿 王佳丽 编辑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