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强调“敌国条款”依然有效?

 Sat, 12 Sep 2026 07:55:39 +0800 

  近期,日本政府在逃避二战历史罪责、挑战战后国际秩序上动作频频,高调宣称《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形同虚设,彻底暴露出日本右翼势力企图摆脱战后体制约束,加速突破和平宪法、重走军事扩张老路的狼子野心。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明确表示,《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

  《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并非单一条款,而是由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相关条款规定,“敌国”(特指二战中的法西斯轴心国及其仆从国)若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敌国条款”是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基于惨痛历史教训确立的和平保障机制,旨在防止二战轴心国再次发动侵略战争、再次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为捍卫战后国际秩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将“敌国条款”视为日本谋求政治军事大国地位的绊脚石,先后试图通过修改《联合国宪章》、推动联合国大会决议等方式摘掉“敌国”标签,时至今日仍未死心。必须指出的是,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接受《波茨坦公告》全部条款,确认了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定性,承诺彻底解除武装、放弃战争权利,获得了重返国际社会的法律基础和政治前提。这是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其获得联合国席位的前提条件。截至目前,“敌国条款”仍完整保留在《联合国宪章》文本中,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日本政府单方面声称“‘敌国条款’已经过时”,无异于公然背叛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公开否定其加入联合国的法理基础。

  2026年3月17日,日本陆上自卫队在熊本县驻地展示12式反舰导弹。

  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日本理应以史为鉴,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然而,当前日本执政当局却极力逃避历史罪责,对二战甲级战犯顶礼膜拜,歪曲美化侵略罪行,与几乎所有周边邻国交恶,公然干涉他国内政甚至发出武力威胁。日本政府还大肆推行“新型军国主义”,加快推进“再军事化”,解禁集体自卫权,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意图修改和平宪法,一步步掏空“专守防卫”的政策内核,对亚太和平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日本政府的种种危险动向,引起了亚洲邻国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在此背景下,重申“敌国条款”效力,对于防止日本“新型军国主义”披着“国家正常化”外衣滋长成势、祸乱地区、为害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玩火者,必自焚。在“敌国条款”利剑高悬之下,日本右翼势力若误判形势、恣意妄为,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迎头痛击。日本唯有恪守《日本投降书》所确认的国际义务,正视历史、以史为鉴,以实际行动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方能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来源:国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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