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 29 Sep 2026 18:52:18 +0800
“现在村里的钱怎么花、花到哪,公示栏上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日前,龙州县委巡察组到上降乡永恒村开展巡察整改成效回访,村民冯大叔对着村务公开栏新贴出的集体资金支出明细竖起大拇指。
此前,巡察组对永恒村开展巡察期间,聚焦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翻阅村级财务凭证。当翻到一张金额为7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支出的“猪饲料费”采购发票时,组员小张的目光停了下来。
“该发票既没有附送货单,也没有入库记录,更没有验收签字,不对劲!”小张当即向古组长报告。古组长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眉头渐渐拧紧:“村集体确有养猪项目,可这7万元究竟是集体养猪的饲料款,还是借着买饲料的名头另有用处?资金去向存疑,账实明显不符,这笔账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带着疑点,巡察组决定找村“两委”成员逐一谈话。起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某等人一口咬定发票真实合规,称7万元确用于养猪项目,是租用了村民的猪圈用于养殖肉猪。
“既然是租圈集体养猪,买猪苗、买饲料的支出,台账上为什么一笔都没有?和哪个村民租的也不清楚,租赁合同也没有?”面对巡察组追问,几人明显慌了神,目光躲闪,回答支支吾吾。
巡察组继续逐人谈话、交叉印证,把政策界限讲清楚,把纪法后果摆明白,王某终于如实说出了实情。
原来,这笔7万元村集体资金虽然走了“四议两公开”程序,但当时告知群众代表的是购买玉米,用于村“两委”养殖肉猪、发展村集体经济,但实际上,村“两委”几名成员私下商议,借村集体经济账户“走账”,虚开猪饲料发票套取集体资金7万元,交由王某用于个人肉猪养殖的种苗采购和饲料支出,王某口头承诺,至2025年10月,不管盈亏都会归还本金和利息共计7.245万元。这本应签订合同、明确权责,可村“两委”碍于情面,以信任代替监督,始终没有签署合同。口头承诺代替了书面合同,集体资金安全全系于一句人情话,严肃规范的“四议两公开”无形中也被形式化、表面化了。
“程序不合规,监管如同虚设,集体资金随时都有流失风险。光靠口头承诺守不住‘钱袋子’,必须把规矩立起来!”巡察组当即责令村“两委”限期退还套取的集体资金,并依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最终,黄某某、王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王某违纪所得7.245万元已全部退还。
针对巡察发现的“三资”管理不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严、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巡察组督促乡镇党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村“两委”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工作组指导村“两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龙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