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 05 Nov 2026 18:33:17 +0800
“是我没有及时学习掌握国家政策要求,收了不该收的费用,加重了群众的负担,我对不起大家……”前不久,永福县金鸡河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冼某某在收到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下发的处分决定时说。
此前,永福县纪委监委收到一条关于反映金鸡河水库工程管理处违规向群众收取水表装置费的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交至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
“这类收费不是早就取消了吗,怎么还在收?”带着疑问,该纪检监察组直奔工程管理处了解情况。在查看水表安装记录时,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发现,一笔笔名为“水表安装费”的进账记录反复出现。
为查明原因,该纪检监察组立即找到时任工程管理处主任的冼某某,开门见山地问:“你们向群众收取水表安装费用的依据是什么?”
对方略显局促,解释道:“水表的采购、安装、接管、调试,都要人工和材料,我们也是参照以前延续下来的做法和县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老做法不一定合规。国家有关部门在2021年3月就明确规定,计量装置费用不得向用户转嫁。”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翻开随身带的政策汇编,指着条文向冼某某说:“任何收费,都要于法有据、于民透明。”
冼某某拿起政策汇编,仔细看了许久,之前的底气渐渐消散,随后懊悔不已:“确实是我工作不仔细,政策吃得不透……”
弄清了问题产生的原因,该纪检监察组继续通过调取财务凭证、梳理收费记录、与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谈话等方式,详细核对违规收费的户数、金额等具体情况。
原来,在取消水电气热计量装置收费的规定出台后,该工程管理处在2021年3月至2025年6月期间,仍以“水表安装费”的名义,向170户新开户群众收取费用,共计1.7万元。同时,维修更换水表70个,涉及群众68户,共计收费7000余元,两项违规收费合计2.4万余元。
最终,冼某某因未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变化、未对单位收费项目进行核查与调整,导致工程管理处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群众的辛苦钱,不能说收就收,得一分不少地给群众退回去!”在该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该工程管理处逐一核对清退名单、资金明细,制定详细的清退方案。截至目前,已退还群众1.9万余元,剩余4000余元因无法联系到相关群众,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并上缴国库。
问责不是终点,整改才是根本。针对此案暴露出的监管缺位、人员政策意识薄弱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向县水利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对全部收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收费专项检查与警示教育,推动建立《永福县金鸡河水库工程管理处罗锦片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收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以精准监督为群众筑牢利益“防护墙”。(永福县纪委监委)